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,根据全盟总体发展规划和我县实际,研究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。(二)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全县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计划。(三)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,进行经济预测、分析和研究,提出合理化建议。(四)研究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;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;参与基建项目的设计审查。(五)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;安排提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;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,审查转报基建项目。对国家和自治区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、建设进度、工程质量、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。
二、审批事项及时限
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批复立项和审核转报。属县级计划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,24小时内办理完审批手续;属上级计划部门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,两天内完成转报工作。
三、为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,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好务,特做如下承诺:(一)、以政务公开为契机,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,提供优质服务,创造宽松环境,本着“积极参与,热情服务,现场指导,出谋划策”的原则,主动热情为项目单位提供服务。(二)、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工作效率,树立高质量服务意识,积极落实执政公示制,承诺制,提倡文明执政,规范文明用语,摒弃“门难看、事难办”的衙门作风,热情为项目单位提供咨询,增强服务意识。
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发改局的工作进行监督,对因我们的工作有何意见或建议,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给我们或向有关部门反映,我们将诚恳接受,认真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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