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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伦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规定
〖发布日期:2011-09-06〗〖来源:〗〖作者: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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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共锡盟委办公厅、锡盟行署办公厅印发〈关于多伦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锡党办发【2010】12号)、《关于调整物价管理体制划转物价管理职能和机构编制的通知》(锡机编发【2010】17号)和《关于物价检查机构更名的通知》(锡机编发【2010】61号)精神,设置多伦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所为多伦县发改局内设机构。

一、主要职责

组织实施、协调全县价格和收费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,查处各类价格、收费违法案件。调查、认定和处罚价格欺诈、垄断、哄抬、低价倾销、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,解决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,开展价格和收费调查工作。受理价格处罚相关案件;对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越权制定价格、越权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。受理公民、法人和其它组织对价格、收费方面的投诉举报,承办价格举报案件。组织和实施市场价格检查工作,在重要节假日和会展期间,重点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检查,维护市场价格秩序。

二、人员编制

多伦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所行政编制为6名、工勤1名,共计人员7名。

三、附则

本规定由多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,其调整由多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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